来源:南方号
5月9日中午12时45分,在广州复大肿瘤医院海珠南院区,62岁的贤叔平静安详地离开了人世。
生前,他选择了很多人不敢想也不愿想的方式来让生命延续——捐献遗体。
下午2时30分,他的眼角膜被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工作人员取走。两个小时后,遗体被送往南方医科大学。
妻子的眼里含着泪,低声抽泣。儿子小孙抓着她手,“妈妈,别难过了,爸爸并没有走,不过是以后到南方医大'上班',当'大体老师'去了。”
医护人员和家属默哀告别
特别“乖”的病人
贤叔的病来得特别急。用小孙的话说,“爸爸前一天还在打乒乓球比赛,第二天就垮下来了。”做电工几十年的贤叔,一向身体健壮,连感冒也很少,没想到病来如山倒。
3月初的一天,他突然感到全身无力、没有食欲,并且全身黄疸。在揭阳当地医院确诊为肝癌晚期,在广州某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效果不佳,到复大肿瘤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在医院七区护士的眼里,贤叔是个特别“乖”的病人,打针吃药总是主动配合,虽然身患重病,依然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语气温和,待人有礼。
医院副主任医师杨波是贤叔的主管医生。在他看来,贤叔人好,好得让人有点心疼:吊针打完了,他很少按床边的铃,总是让家人到护士站请护士;行动不便的他,需要上厕所或者取物品,总是艰难地挪着身子自己完成,实在不行就请家人帮忙。
“老人常说,按铃感觉像在使唤人,能自己做的就自己做,不想给别人添麻烦。”杨波说。
他叮嘱儿子捐出遗体
“爸爸虽然相信科学,希望奇迹能出现,但是也能坦然面对死亡。”
小孙是贤叔的独子,这个刚刚成家的大男孩特别懂事,白天到车行上班,晚上到医院守夜。
患病以后,贤叔不止一次和儿子聊到了生死,“不要墓碑,不要火葬土葬……如果可以,还是希望能做点贡献。”小孙默默听着,自然也心领神会。
他说,爸爸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一辈子与人友善,爱护家庭,对生死也看得很开。
尽管复大肿瘤医院的医护人员竭尽全力想要挽救贤叔的生命,但奇迹还是没有出现,贤叔的病情持续恶化,5月8日下午,贤叔开始出现昏迷,第二天中午,死于肝脏衰竭。
护士轻柔地为他盖上白布。细心的护士长雷伶俐特意买来了两根蜡烛,在他的床前点燃。
病区的全体当值医护人员围在他床边,低头默哀,默念着:一路走好。每个人的心情都特别沉重,又十分感动——家属向医院提出,希望捐出遗体,完成贤叔的遗愿。
医院方面很快为贤叔联系了相关的单位,当天下午顺利完成了遗体的交接。
住院时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病人离世时,没有声嘶力竭地痛哭;病人去世后,对医护人员说得最多的仍是“感谢”。杨波说,贤叔的家人真的很冷静且通情达理。
最后的尊严
中国人传统观念里,“善终”很重要。
如果生命无法避免将走到尽头,如何保全最后的尊严?
“爸爸在患病住院期间,得到七区护理人员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小孙眼里,虽然爸爸是个绝症病人,但这里的护士们依然给予他最大程度的关爱和悉心的护理,让他活得有尊严。
杨波说,大多数癌症病人都经历手术、化疗等艰难抗癌治疗过程。当病情恶化以至无力回天,插管、上呼吸机、电除颤,会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二次伤害。“用尽可能温和、无痛、有尊严的方式离开,即是最大的体面。”
体面,似乎还意味着“留全尸”,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对身体完整观的秉持,让很多人对捐献器官或遗体望而却步。这个纯良质朴的农村老汉,却选择在生命的尽头,用捐献遗体的方式回馈社会。这让杨波很受触动。
他成为医学生的“无语良师”
近年来,癌症病人的器官或遗体捐赠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医学上对于器官移植供体的要求之一就是无恶性肿瘤(原发脑肿瘤除外)。恶性肿瘤患者的器官移植给宿主,可能导致宿主患上恶性肿瘤,其中的代表事件之一是美国的一名华裔男子,因移植了子宫癌患者的肾脏,最终死于恶性肿瘤。
不过,器官移植的供体标准并不完全适用于角膜。严格来说,角膜属于组织,而角膜这个组织,有一定的特殊性,角膜没有血管、淋巴,是“相对免疫赦免”的,移植后排斥反应低,移植手术成功率在90%以上。角膜供体的标准相比器官供体的标准要宽泛。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捐献角膜。
我国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原卫生部行业标准《眼库管理》规定的“禁忌证”(供体患有以下疾病对受体存在危害或潜在危害)主要包括急性病毒性肝炎、狂犬病、克雅病等传染病和急性白血病、急性扩散性淋巴瘤等。
遗体捐献和器官捐献有很大区别。遗体捐献一般是捐献者遗体捐给医疗单位或者医学院校进行科研教学之用;器官捐献则是把具有良好功能的器官完整保存下来救治病人。但二者同样是付出,是奉献,是牺牲,更是爱。
捐献的遗体是医学生第一个手术的“患者”,也是医学生的老师,他们被尊称为“无语良师”,亦被尊称为“大体老师”。
【记者】李秀婷
【通讯员】林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