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18-04-21 林泓 广州复大肿瘤医院
4月3日,是台湾地区资深媒体人、体育电视主播明星傅达仁85岁的生日。
他原准备了一套精心策划的庆生方式比较特别——慷慨赴死!
患胰腺癌晚期的他,这几个月来,脑海里不断想象着当天的画面:上午十一点,在妻子、儿子、儿媳的陪伴下,来到瑞士的“尊严诊所”,他和亲人一一相拥告别,喝下巴比妥溶液,30秒内睡去。氯化钾的注射液会经手臂进入体内,3分钟后,他的心跳停止。医生点起白色的蜡烛,亲人们向遗体鞠躬,骨灰被送回台湾安葬……
为了这一天,他拿到了瑞士“安乐死”的绿卡。儿子提前举行了婚礼,想让父亲在临终前出席孩子的婚礼。婚礼结束后,已无牵挂的傅达仁买好了3月26日从台北飞瑞士的头等舱的机票,以及也找好了在台湾的墓地。他的财产也分配给了亲人。
而戏剧性的是,4月3日这天他并没有赴“死神之约”,而是在广州的广州复大肿瘤医院治疗。他说,“这一天过后,恍如重生,wo现在是过了一秒、等于赚了一秒,生命已经延长近一个月时间了”。
原来,广州复大肿瘤医院荣誉总院长徐克成3月份到台湾走访,听到了傅达仁的故事,执意要求见见他。已闭门谢客,正料理自己“后事”的傅达仁,先是从网上搜索“徐克成”,了解大陆来人的情况,他决定在自己的家里与徐克成见面。
俩人一见如故,徐克成邀请傅达仁在“安乐死”之前来广州走一走,“也许你会有另一种想法”。3月22日晚上,傅达仁在太太的陪同下来到广州,入住复大肿瘤医院。
4月5日,他在复大肿瘤医院501病房里,面对香港无线电视台新闻主播方东升侃侃而谈。他表示,“来这里通过治疗,吃得好、睡得香、心情靓,腹泻从十次减少到几次,肝转移奇迹般消失了”。
方东升问:“你还会实施那个(安乐死)计划吗?”
他说:“谁想死?wo当然不想死!”他表示,仍会推动那个倡议,以减少重患者的痛苦。
傅达仁在广州复大肿瘤医院接受无线电视台采访
他说,“我本想成为台湾“安乐死”的第一人,却被著名肿瘤专家徐克成教授拉了回来。傅达仁在复大住院期间,得到医护人员专业的医治和悉心的照料,病情明显好转。
4月21日临出院时,傅达仁对徐克成教授说:“今天大便三次,还成型了。原先不断的腹痛现在变轻变少了。”他还开玩笑地说:“回到台湾,不疼痛不习惯了……现在胃口也好了,老是感到饿,老是想吃饭。”
4月19日, 傅达仁还在医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黄埔军校。年幼时的他正是从那里的码头上船去的台湾。故地重游的傅达仁感慨良多——人去了台湾,但心从未离开,他永远爱着这片土地。
傅达仁参观黄埔军校并留影纪念
临出院时,傅达仁想送一件礼物给徐克成教授,他想到了为台北桃园机场宣传栏写毛笔字的台湾著名书法家朱振南,打长途电话给书法家朱振南,“给我的恩人写幅字”。朱振南便在台湾写下“视病如亲、妙手回春”,用快递寄到广州。4月20日,傅达仁将字画赠送给徐克成教授。
4月21日傅达仁出院之际,他在医院留言本上写下:
团结奋斗救中国,中国一定强!
每个人都要爱国,没有国哪来家?
——爱国者 傅达仁
临行前,他向徐克成敬了一个礼,还主动写下留言和建议,感谢医护人员,称他们是天使,是一群“纯洁善良的孩子”。
他说,如果这次幸运康复,还将继续推动“安乐死”在台湾(地区)的合法化”。
傅达仁(右五)4月21日出院时与徐克成、曾宗渊教授(左四)和医护人员合影
1、体面的“绅士”选择体面“离开”
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傅达仁”是在台湾地区家喻户晓的名字。
他曾是台湾地区篮球高手,兼马来西亚国家队篮球教练,他曾赢得亚运银牌。采访过八届奥运会。播报美国NBA等大小赛事万余场,主持过台视综艺节目《大家乐》,荣获优良综艺节目奖金钟奖。在1990年北京亚运会上,他和大陆著名体育主播宋世雄同场解说比赛。1991年除夕夜,傅达仁携妻子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表演串场节目“山东大实话”。他那精妙文词,倾倒了无数“粉丝”。
傅达仁有名还在于他是抗日英雄后代。父亲傅忠贵是国民革命军少将,山东长清人, 1938年,在抗击日本侵略者中战死在山东黄河边。母亲也很早过世,傅达仁从小就是孤儿,颠沛流离,到处流浪,后被宋美龄收留。1949年,他14岁时随一群军官的子弟从广州坐船来到台湾。
近些年,傅达仁更是在台湾成为传奇人物,是因为他一心期望亲身践行“安乐死”。
8个多月前,傅达仁被查出患上胰腺癌,3个月内,进院10次,开刀6次,身高180公分的他体重从74公斤瘦到58公斤,坐、卧、站都不行。
他向台湾地区领导人请命,建议订立“得不治之症者安乐死法案”,“若法案能通过,wo愿身先士卒接受安乐死”。
台湾当局没有满足他的要求。他找到全球唯一为国际人士提供“安乐死”Dignitas (尊严)服务的机构,如愿成为合格会员,获得瑞士安乐死“绿卡”,准备赴当地实施“安乐死”。
“wo想死?wo当然不想死!但是我在台湾看到很多和我一样患病的人,越来越痛苦,活得没有很尊严,最后很痛苦地死去。我要'救'他们!”
他感慨,台湾全民健保,重病人却没有幸福感,病人的家属也没有幸福感。因此,他大声疾呼,应把生死的权利交还给病人,这样做也能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医疗支出。
他形容,癌症是“慢慢死”“痛苦死”,“安乐死”是“快快死”“舒服死”。因此,何乐而不为?
傅达仁住院期间,即便穿着病号服,每日仍妆容整洁。探望他的人要求合影,他通常会提出“让我先把衣服床上”。他会换好西服、皮鞋,戴上围巾,力求以最佳的状态呈现合影中。他体面一辈子,连死也要体面。
他的名言是:“年轻时奋斗向前 、 年老时喜乐再见”。他进一步解释,年轻时不要谈什么生死问题,年老时,不要痛苦死,安乐死。
2、被忽略的临终人群的幸福感
体面之人,未必都能体面地离开这个世界。
1999年,巴金先生病重入院。一番抢救后,终于保住生命。但鼻子里从此插上了胃管。进食通过胃管,一天分6次打入胃里。胃管至少两个月就得换一次,长长的管子从鼻子里直通到胃,每次换管子时他都被呛得满脸通红。长期插管,嘴合不拢,巴金下巴脱了臼。只好把气管切开,用呼吸机维持呼吸。
巴金想放弃这种生不如死的治疗,可是他没有了选择的权利,因为家属和领导都不同意。“每一个爱他的人都希望他活下去。”哪怕是昏迷着,哪怕是靠呼吸机,但只要机器上显示还有心跳就好。
就这样,一代“大家”在病床上毫无尊严地煎熬了整整六年。他说:“长寿是对我的折磨。”
现如今,我们总在大谈“幸福感”,却忽略了临终人群的幸福感。
经济学人智库对全球8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调查,发布了《2015年度死亡质量指数》报告:英国位居全球第一,中国大陆排名第71。这意味着,临终的人却很难高质量地“活着”。
中国的死亡质量为什么这么低呢?
一是治疗不足。“生病了缺钱就医,只有苦苦等死。”二是过度治疗。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仍在接受创伤性治疗。尤其是后者,最让人遭罪。
北京军区总医院原肿瘤科主任刘端祺,从医40年至少经手了2000例死亡病例。
“钱不要紧,你一定要把人救回来。”“哪怕有1%的希望,您也要用100%的努力。”每天,他都会遭遇这样的请求。他点着头,但心里却在感叹:“这样的抢救其实有什么意义呢!”
2011年,美国南加州大学副教授穆尤睿,发表了一篇轰动美国的文章——《医生选择如何离开人间?和我们普通人不一样,但那才是我们应该选择的方式》。
穆尤睿发现,医生们不遗余力地挽救病人的生命,可是当医生自己身患绝症时,他们选择的不是最昂贵的药和最先进的手术,而是选择了最少的治疗。
在奄奄一息的病人身上,被东开一刀,西开一刀,身上插满各种各样的管子后,被挂在维持生命的机器上……为了避免这种噩梦的发生,很多美国医生重病后会在脖上挂一个“不要抢救”的小牌,以提示自己在奄奄一息时不要被抢救,有的医生甚至把这句话纹在了身上。
疾病总是痛苦的。美国医生的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如果死亡不可避免的很快来临,我们是否能自行决定离开的方式呢?
回答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其实却很复杂,尤其在中国。因为它涉及到法律层面、传统伦理道德、涉及医疗体制,最后很可能会导致复杂而严重的家庭纠纷和医疗纠纷。
3、医者仁心:让临终病人有尊严地“离开”
根据癌症中心最新发布的全国癌症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全国恶性肿瘤新发病例数380.4万例,相当于平均每天超过1万人被确诊为癌症,每分钟有7个人被确诊为癌症。由于癌症早期症状大多不明显,很多患者一旦发现已经是晚期,无法治愈。
总是“千方百计让病人活下来”的著名肿瘤专家徐克成教授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其中提到一个观点“放弃(有时)也是一种爱”。他认为,当疾病无法治愈,病人生不如死,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不给社会带来负担,不给亲人带来痛苦,这也是一种仁慈。
“当我们无法决定病人生命的长度时,我们能做的是尽量给他生命以宽度。”冯彩勤是广州复大肿瘤医院的心理医生,接触过上千例癌症患者,并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她的话,既是医者的承诺,也是医者的无奈。
她说,看似简单的疾病问题,很多时候都会变成复杂的社会问题。她接触过的案例中,有的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患癌症,家庭成员的生活因此雪上加霜;有的人不堪贫病困扰,选择离家出走甚至自杀;还有妻子患癌,丈夫出轨……
50%-80%癌症病患有疼痛,晚期更高达60%-90%。疼痛不仅限制癌症患者活动、食欲减少、影响睡眠,当疼痛加剧时,还可能产生焦虑、抑郁、多疑、自卑、厌世等心理。
她比较过有信仰和无信仰的癌症患者发现,有信仰的患者心态明显要好,对待死亡的态度也更坦然。因此,她常常鼓励患者寻找心灵的寄托,寻求社会组织的帮助,或是与同病相怜的人一起“抱团取暖”。
“对于一名晚期癌症患者来说,治疗的目的已经不是治愈,而是如何让他们活得更长,活得更好。”
作为一位心理医生,她会尽最大的努力去聆听、疏导和鼓励。“对于无治愈希望、处于临终的病人,如何使他们无痛苦、有尊严地离世,如何使他们及家属在医护人员的帮助下,勇敢面对现实,接受死亡,显得尤为重要。”
她建议,处于临终的病人,应使用减轻其疾病的症状、延缓疾病发展的医疗形式。这样有助于减轻临终患者的心理负担,让患者在人生的最后岁月中,能在充满温情的氛围中,安详、宁静、无痛苦、舒适且有尊严地离开人世。“这就需要医生、护士、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
目前,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将“安乐死”合法化。是否应该“安乐死”在中国争论已久。
冯彩勤表示,实施安乐死有三个条件:
1,医生必须确认病人正在经受着“难以忍受的持续痛苦”,且当代医疗手段根本无法解除这种痛苦;
2,医生必须采取过一切可能的治疗方法,但均宣告无效;
3,医生必须向患者本人求证其自愿实施安乐死,而不得有任何胁迫及威逼的情况发生。
“'安乐死'这一社会问题是随时代发展而出现的。然而安乐死毕竟是一个涉及到医学、伦理、道德、法律、社会学、哲学等诸多领域的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在短时间内都将难以实现。”冯彩勤说。
知识链接
安乐死(Euthanasia)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
荷兰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但荷兰对“安乐死”的权利设置了最低年限12岁。同时,12岁以上的未成年重症患儿如需采取“安乐死”措施,必须征得家长、医生等多方的同意。
日本、瑞士等国和美国的一些州也通过了安乐死法案。1976年日本东京举行了第一次安乐死国际会议。瑞士是目前唯一接受外国人安乐死的国家。
1996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通过了《晚期病人权利法》,从而使安乐死在该地区合法化。从北部地方开始,类似法案被传播到了其他省份。不过九个月后。澳大利亚参议院宣布废除“安乐死法”,安乐死在澳大利亚重新成为非法行为。
在德国,安乐死协会的会员1994年已达4.4万人;1999年,德国外科学会首次把在一定情况下限制和终止治疗作为医疗护理原则的一项内容。
2002年,比利时步邻国荷兰之后尘宣布“安乐死”合法化,但当年的法律条款只适用于18岁以上的成年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法享有安乐死的权利。2014年2月13日比利时众议院通过一项“让重症患儿享有安乐死权利”的法案。比利时成为全球首个对“安乐死”合法年龄不设限的国家。
2016年4月14日,加拿大联邦政府向国会递交允许医助死亡,即安乐死的法案。加拿大司法部长乔迪·威尔逊-雷布尔德称,该法案将允许能够负责的成年人在难以忍受重病、不治之症带来的痛苦的情况下,选择平静地离开,而不再等待死亡、痛苦和恐惧,当地已有超过20人根据该法律接受了安乐死。